。
一、目前審查要求
發(fā)生火災時,避難間是樓內人員尤其是行動不便者暫時避難、等待救援的安全場所
,必須有較好的安全條件。為了保證排煙效果和滿足避難人員的新風需求,應同時滿足開窗面積和空氣對流的要求
。
根據《防排煙及暖通防火設計審查與安裝》20K607的審查要點:避難層(間)可開啟外窗的位置和型式、開口面積應滿足下列要求:1、可開啟外窗應設在避難層中避難區(qū)、避難間的不同朝向;2、可開啟外窗的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區(qū)、避難間地面面積的2%,且每個朝向的面積不小于2.0m2。
二、設計思路
1、避難間應按建規(guī)8.5.1的要求設置防煙設置,可采用自然防煙方式或機械防煙方式
;
2、當采用自然防煙方式時,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
,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 2%,且每個朝向的面積不應小于2.0㎡
。
可開啟外窗應按《建規(guī)》5.5.23、5.5.24的要求采用乙級防火窗,根據防火窗產品規(guī)范規(guī)定
,該外窗可采用活動式防火窗
。
活動式防火窗是有可開啟窗扇,且裝配有窗扇啟閉控制裝置的防火窗。窗扇啟閉控制裝置是控制活動窗扇開啟
、關閉的裝置,該裝置具有
手動控制啟閉窗扇功能,且
至少具有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熱敏感元件自動控制關閉窗扇的功能。
活動式防火窗中窗扇啟閉控制裝置采用的熱敏感元件,在(64±0.5)℃的溫度下5.0min內不應動作,在(74±0.5)℃的溫度下1.0min內應能動作
。活動式防火窗的窗扇自動關閉時間不應大于60s
。
窗扇的啟閉控制方式可以附加有電動控制方式,如:電信號控制電磁鐵關閉或開啟、電信號控制電機關閉或開啟
、電信號氣動機構關閉或開啟等
。
可見,避難間設置乙級防火窗實際上與其防煙、通風需求并不矛盾:不同朝向的防火窗一般應開啟
,保持避難間對流通風滿足避難人員新風需求
,同時使避難人員進入避難間時漏入的少量煙氣及時排出,達到自然防煙的效果
。
但是當臨近樓層或相鄰房間火勢較大,火焰通過外墻洞口向上卷吸或受風影響水平蔓延影響到避難間時,窗口溫度達到(74±0.5)℃時避難間防火窗的熱敏感元件動作
,使防火窗自動關閉
,可以阻止火勢繼續(xù)蔓延影響到避難間的安全。另外
,避難間防火窗也可增加電控功能
,通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控制關閉。
3 、當自然防煙外窗面積或設置朝向無法滿足規(guī)范要求時
,避難間應采取機械防煙方式,同時滿足煙規(guī)3.3.12的規(guī)定:尚應在外墻設置可開啟外窗
,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1%,可開啟外窗也應采用乙級防火窗
。
三、相關規(guī)范規(guī)定
1、避難間是建筑內用于人員暫時躲避火災及其煙氣危害的房間。
2、避難間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
。(《建規(guī)》5.5.23-9)
3、高層病房樓、3 層及 3 層以上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m2(包括設置在其他建筑內三層及以上樓層)的老年人照料設施應設置避難間
。避難間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可開啟窗口或獨立的機械防煙設施
,外窗應采用乙級防火窗。(《建規(guī)》5.5.24-6
、5.5.24A)
4、避難間應設置防煙設施(《建規(guī)》8.5.1)
5、采用自然通風方式的避難間應設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 2%
,且每個朝向的面積不應小于2.0㎡。(《煙規(guī)》3.2.3)
6、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避難間
,尚應在外墻設置可開啟外窗
,其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避難間地面面積的1%。有效面積的計算應符合本標準第4.3.5條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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