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及相關消防法規(guī)要求 二、現(xiàn)狀分析 問題描述: 建筑A與建筑B之間實測間距為3米,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為6米,相差3米。 不符合項可能導致的風險: 火災時火勢通過熱輻射或飛火迅速蔓延到相鄰建筑,擴大火災的危害性。 原因分析: 歷史遺留問題;后期違規(guī)擴建或占用防火間距;周邊環(huán)境變化導致原設計條件改變。 三 確保建筑間防火間距達到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GB50016-2014第5.2節(jié)) 四、整改原則 依法依規(guī):嚴格遵循
及地方消防技術標準 安全優(yōu)先:優(yōu)先采用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的改造措施 最小干預: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對建筑功能和外觀的影響; 可操作性:結合建筑現(xiàn)狀,分階段實施。 五、整改措施 根據間距不足的具體數值和現(xiàn)場條件,選擇以下一種或多種方案組合: 方案一:調整建筑功能或結構 拆除違規(guī)部分:對占用防火間距的臨時構筑物、廣告牌、設備等進行拆除; 改造建筑外立面:對相鄰建筑的外墻進行防火改造(如采用耐火極限≥1.0小時的不燃材料); 改變使用性質:將火災危險性較高的建筑功能(如倉庫、廚房)遷移至其他區(qū)域。 方案二:增設防火隔離設施 設置防火墻:在間距不足側的外墻增設防火墻(耐火極限≥3.0小時),且防火墻突出外墻面≥0.5米; 安裝防火門窗:將普通門窗更換為固定或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耐火極限≥1.5小時); 增設防火挑檐:在建筑外墻設置寬度≥1米的防火挑檐,阻止火勢垂直蔓延。 方案三:強化消防設施 增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在相鄰建筑間設置水幕系統(tǒng)或加強噴淋覆蓋范圍; 完善火災報警系統(tǒng):增加聯(lián)動報警裝置,提升早期火災預警能力; 配置移動消防設備:在間距不足區(qū)域增設滅火器、消防水喉等設施。 方案四:協(xié)商用地調整 六、實施步驟 前期準備階段(X年X月-X月) 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消防評估,出具整改意見書; 制定詳細施工方案,報消防部門審查備案; 協(xié)調相關產權單位,明確責任分工及費用分攤。 施工階段(X年X月-X月) 按方案實施拆除、改造或設施安裝; 施工期間加強安全管理,確保不影響既有建筑正常使用。 驗收階段(X年X月) 組織消防檢測機構進行現(xiàn)場測試; 提交整改報告,申請消防部門驗收; 取得《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七、保障措施 組織保障:成立專項工作組,明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方責任 資金保障:預留專項整改資金,確保工程按期完成 技術保障:聘請消防工程師全程指導 應急保障:施工期間制定應急預案 八 防火間距檢測報告 改造方案設計圖紙 消防部門整改通知書(復印件) 施工及驗收標準依據清單 編制單位:(單位名稱) 注意事項: 整改方案需結合具體建筑結構
與相鄰建筑產權單位協(xié)商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