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質安站工程師充當消防檢測“中間商” 一年收受紅包339次!
【案卷】
郭瑩 2023年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2月 【案探】 “看到這些數(shù)字,后背都在冒冷汗 德陽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程師郭瑩接受審查調查 無知 2011年7月 “高學歷”“很專業(yè)”“年輕有為”……初到質安站 質安站級別不高 “一個項目的質量、安全、環(huán)保等能否過關 正所謂 思想上松一寸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不僅如此,郭瑩還有寫日記的“好習慣” 糊涂!當“中間商”賺“中介費” 2019年 在某次樓盤消防驗收中,恰巧楊某承接了該樓盤的黔西南消防施工工程 緊接著 “某公司有消防檢測資質 隨后1年時間里,郭瑩先后在多個樓盤檢查驗收中為楊某成功介紹業(yè)務3次 荒唐 一場綿延的“紅包雨” 荒唐的是,郭瑩還給自己定了兩條收錢“規(guī)則”:一是確保工程項目無大的安全隱患 2020年4月 在郭瑩眼中 收錢之后 一次又一次 經查 【案析】 作為高學歷專業(yè)型年輕干部,郭瑩本應有大好前程 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年) 第二十七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fā)現(xiàn)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 …… 第八十八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禮品、禮金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 …… 第九十二條:接受 …… 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 第四十五條:監(jiān)察機關根據(jù)監(jiān)督、調查結果 …… (二)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 ……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jiān)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 …… 第四十六條:監(jiān)察機關經調查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二十五條:公職人員違法取得的財物和用于違法行為的本人財物 ……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一)貪污賄賂的; (二)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 第三十四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 ……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 第三百八十五條:
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 5.《更高
人民法院、更高
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受賄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 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shù)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 來源:廉潔四川